在現行的生育醫療保險規定的12次產前檢查項目中,B超檢查次數為5次,這是統一規定的孕期B超檢查次數。那么具體的做B超時間是什么時候呢?

第一次B超檢查應在3個月以內完成,最佳檢查時間為第8周,主要作用是確定孕周、是否為宮內妊娠以及檢查頸部NT厚度(僅限四維彩超)。有研究數據表明,此時期通過查頸部NT厚度,同時結合唐氏篩查,胎兒先天愚型的檢出率可高達80%以上。
第二次B超檢查時間為20-26周,此時期為排畸檢查,一般采用三維或四維彩超進行,能檢出絕大多數的胎兒畸形,如顏面部、四肢、大腦、內臟器官、心臟畸形等。
第三次B超檢查時間為30-32周,作用為補充排畸及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的檢查,查驗胎兒是否有生長受限、羊水及臍帶情況等。
第四、五次B超檢查分別在孕第37、39周,作用相同,均為檢查胎盤成熟度、胎兒生長發育情況,不涉及胎兒結構檢查。此時期如果臍帶無繞頸現象,則選擇黑白B超即可,如果發生了臍帶繞頸現象,醫生會建議選用彩超來做臍動脈血流檢查。
孕期B超不是越多做越好。B超是很好的輔助檢查手段,但過分依賴它,以B超為準也是不對的。應把B超作為臨床檢查的參考‘要以臨床檢查為準。為了寶寶的近期、遠期的健康,非不得已,不做B超。